“老师应在学生唱出有‘港独’含意的歌词时立即制止,避免学生跌入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陷阱。”T老师在讲座的情景讨论环节提出了一个大家都没有想到的答案,引来同事拍掌赞好。
一如过往,我们在过去的周一安排了教职人员会议,这是新学年开始的重要活动,我们每年都会把预期会出现的重要问题放进会议内容,国安法和国安教育在院校的落实,是这次会议的其中一个主题,另一个主题是港专社工和辅导专业同事介绍“与SEN学生同行”。
国安法主题由“公法里程”主席刘嘉华律师讲解“唐英杰案”判词,及就大专院校可能出现的八个情景进行讨论。T老师在讨论“学生在音乐比赛上,演唱带有政治含意的歌曲”时提出了文首的意见。讨论中提出,爱国主义教育不属“政治性内容”。刘律师指出,回归前港英政府把爱国教育包括在“政治内容”中,一概禁止在学校内讨论,根本是为殖民地教育服务的政治决定。
在这个真实个案中,其实校方已在比赛规则中列明参赛歌词不得涉及爱情、吸烟饮酒等不良习惯、负面生命价值及政治议题。当校方判断两名中五生的参赛歌曲歌词中有“港独”含意,已容许他们修改歌词后继续参赛,只可惜学生在比赛时“反口”,结果校方以记大过处罚了学生。
“根据唐英杰案判词,这两名学生在确认歌词有‘港独’含意而且同意修改歌词后,唱出原来的‘港独’歌词,那么他们的‘煽动分裂’意图就十分明显,有机会触犯国安法。”“为免学生堕入法网,不应让学生唱完。”同事们这样讨论。
唐英杰被判罪名成立,法官考虑了案发的时间节点、处境(context)等,例如唐曾有多次机会离开巡回宣示的路线、在警察截停警告时停止犯错等内容,是很好的参考。“我现在更有信心去处理了,院校的关键不在于回避政治话题,而在于内容是否与学习相关、能否引导学生高阶思维。”有同事会后这样感觉。
正如同事说,装备好自己,与学生同行,是教育工作者passionate 及professional的体现。
作者为香港专业进修学校及港专学院校长,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逾二十年。
电邮:president@hkct.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