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甲骨文: )字就是树木的意思,字形如同一棵树;两个“木”字放在一起,组成“林”字,可以理解为两棵树并排而立,因此是树木或竹子丛生在一处的意思。三个“木”字堆在一起又如何?古人把事物数到三,常常是泛指多数、多次,不一定就真是只有数量“三”。例如我们劝人做事要细思慎行,会说“三思而行”(“三”粤音念阴去声),即要反复思量、多次考虑才可行动。又如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泛指在多人的群体里,几个人相处在一起,就总会有足以让我学习取法的人(师)。按这样的理解,三个“木”组成的“森”字,就是要表达很多树木生长在一起。而“森”和“林”合为一词,要说的树木就更多了,所以“森林”就是有很多树木密集丛生之地。
一个“木”字,除了“增加自己”而成新的字,还可以加个标记来“变身”。例如“本”字,本义为草木的根部。《说文》:“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这个“一”不是数词,而是指事符号,表示所要说的事物就在草木的下部。若要表示草木的上部,即末梢呢?古人也用同样的方法,在“木”字的上部加一点或短横,指示树木的末端位置,于是造出了“末”字。
“未”字的字形与“末”字相近,但意思并不一样,写字时要注意两个横画的长短组合,以免写了别字。“末”字《说文》解释是“从木,一在其上”;“未”字《说文》解释则是“象木重枝叶也。”甲骨文的“未”字,是在“木”字的上部多画个树丫,以象树木枝叶重叠之形。金文和小篆的字形都类此,后来隶书、楷书则把这个“树丫”拉直了,写成一横,便失去原来表象的初形,字形也因此容易与“末”字混淆。除了字形的改变之外,“未”字的词义也在转变,现代汉语已不用其本义,而借作地支、时辰的名称,也表示否定的意思,如未可(不可)、未能(不能),且引申指没有:未来(没有到来)、未婚(没有结婚)等。
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法,学界普遍认为有六个法则,统称为“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及假借,并以前四种为造字之法,后两种为用字之法。上文所说,“木”字是描绘树木的形状特征,属“象形”造字法;“本”、“末”二字,是用“符号”在象形字上作标记,以表达某个意思,属“指事”造字法;“林”、“森”是用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文字,组合成一个新的字形,表达新的意思,而新字的词义是由组成部件的意思会合、聚集而成,属“会意”造字法。
构成会意字的部件是具有表意功能的“文”或“字”(“独体为文,合体为字。”——宋·郑樵),而指事字里的“指事符号”则只是用作标记的“符号”,没有独立词义,若从所要指事的文字分离,并不能单独作文字使用。刚巧上文所举“林”、“森”二例,都是由相同的“文”构成,这种构件方法称为“同文会意”。也有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部件组合出新的词意,称为“异文会意”,例如“杳”字,由“木”字加上“日”合成,《说文》:“冥也。从日在木下。”“杳”的本义是幽暗,以太阳落到树下而天色变暗来表达这个意思,又如“休”字,《说文》:“息止也。从人依木。”“人”、“木”并列,表达一个人倚靠在树旁,会合成歇息之意。也有以三个不同部件会合取意的,如“解”字,《说文》:“判也。从刀判牛角。”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下部是“牛”、上部由中间的“角”和两边的“双手”组成,合起来就是用双手剖割牛角,用以表达“分割”、“剖开”之意;小篆字形()把“双手”换成“刀”,而原理仍依甲、金文,都是以数个部件会合成“剖解”之意,后来隶书、楷书沿袭小篆的字形。
以上由一棵树说起,讲到了“象形”、“指事”及“会意”这三种造字方法,并在说明“未”字的词义时,旁及“假借”用字法。汉字的构形及应用还有很多有趣事例,下次再谈。
叶翠珠 香港专业进修学校语言通用教育学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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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2021年11月3日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