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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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招生安排

7月15日 – 8月29日 招生中心安排

港專將於 15/7/2025 至 29/8/2025 期間同步提供「網上登記」及「實體招生中心」兩種途徑,以便學生申請入學,配合不同升學需要。


^學生可透過網上程序申請入學,包括查詢、報名、面試(如有需要)、確認取錄及繳費。而較早前已報名並獲得「有條件取錄」的申請人,同樣可透過網上途徑確認學位,並繳交留位費以保留學位。
#港專將在 15/7 至 29/8 期間開放七個招生中心(視乎日期而定),提供整套即場入學申請服務(包括課程諮詢、報名/確認取錄、面試、安排取錄通知及繳費等)。

2025 實體招生中心開放時間

  • 「社會工作高級文憑」課程:即場面試只限於馬鞍山校舍進行
港專馬鞍山校園 (地圖)
新界馬鞍山鞍誠街2號 (港鐵馬鞍山站B出口)
 
港專旺角東校園 (地圖)
九龍何文田公主道14號 (港鐵旺角東站B出口)
 
港專元朗教學中心 (地圖)
新界元朗水車館街28號萬金中心地下22號鋪 (港鐵元朗站B出口)
 
港專荃灣教學中心 (地圖)
新界荃灣大涌道18號國際企業中心3期3樓 (港鐵荃灣站A3出口)
 
港專佐敦教學中心 (地圖)
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1樓1105室 (港鐵佐敦站A出口)
 
港專觀塘教學中心 (地圖)
九龍觀塘開源道71號王子大廈8樓 801及802室(港鐵觀塘站B3出口)
 
港專長沙灣教學中心 (地圖)
九龍長沙灣青山道368號喜韻1樓 (港鐵長沙灣站C2出口)

全日制專上課程

課程報名須知

你可循以下其中一種方法,遞交入學申請。

  1. 港專網上報名及繳費系統
    網址:www.hkct.edu.hk/uchoice
  1. 親身到港專校舍索取或遞交申請表格,地址:
    新界沙田馬鞍山鞍誠街2號,港專賽馬會本科校園地下/
    九龍何文田公主道14號,港專旺角東校園地下
    (請以公文袋封存申請表及所有文件,並於公文袋上註明「課程申請」)
程序一
透過「港專網上報名及繳費系統」或親臨港專校舍報讀課程,及繳交報名費。
程序二
港專可能要求你出席面試或/及筆試,並會以電話或電郵通知有關安排。如有需要,港專將安排第二次面試。
程序三
面試後,將以電郵形式發出結果通知書。如你成功通過面試,將收到「有條件取錄通知書」或「正式取錄通知書」。
程序四
按照通知書內的指示,於列明期限前達成相關條件、完成入學註冊及繳交學費,確保學額。
  1. 每位申請者需繳交報名費(港幣一百五十元正),以便進行申請程序。 
  2. 無論是否獲安排面試或取錄,所繳交的報名費,均不會獲退還或轉讓。
  3. 報名費可以下列方式繳交:
    1. 網上繳費服務(透過港專網上報名及繳費系統
      接受信用卡(Visa / Master / 銀聯)、轉數快、中銀香港BoC Pay、AlipayHK、支付寶及微信支付

    2. 劃線支票(郵寄或親身到港專賽馬會本科校園/港專旺角東校園繳交)
      劃線支票抬頭請填寫「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支票背面寫上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3. 「易辦事」(親身到港專賽馬會本科校園/港專旺角東校園繳交)

  1. 必須出示所有申請文件的正本,以供查核;否則,入學資格可能被取消。
  2. 港專會因應你的志願,參考你的學歷、面試表現、校內操行、筆試和學額作甄選和分配學位;並保留因人數不足或特殊情況下取消課程及是否接納入學的權利,有關安排將另行通知。
  3. 請注意「有條件取錄通知書」及「正式取錄通知書」上所列明的最後期限,如未能於最後期限前達成「取錄通知書」所列明的條件,你的學額將不予保留。
  1. 於放榜當日(2025年7月16日),帶同「有條件取錄通知書」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單之正副本,親自到港專指定校舍領取「正式取錄通知書」,詳情請參考「有條件取錄通知書」。在核實成績完全符合「有條件取錄通知書」 上列出的取錄條件後,港專會發出「正式取錄通知書」。
  2. 如未能於放榜當日或之前領取「正式取錄通知書」,「有條件取錄通知書」即告無效;有關學額將不予保留。
  1. 學費以教育局最後批核為準。
  2. 在「取錄通知書」所指定的日期前,申請者必須繳付留位費/第一期學費。
  3. 留位費/第一期學費可以下列方式繳交:
    1. 網上繳費 (使用港專網上報名及繳費系統
      接受信用卡(Visa / Master / 銀聯)、轉數快、中銀香港BoC Pay、AlipayHK、支付寶及微信支付

    2. 劃線支票(郵寄或親身到港專賽馬會本科校園/港專旺角東校園繳交)
      劃線支票抬頭,請查閱取錄通知書附件,支票背面則寫上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3. 易辦事(親身到港專賽馬會本科校園/港專旺角東校園繳交)

    4. 銀通自動櫃員機
      請到標註有繳費易銀通自動櫃員機繳交。 選擇繳費服務 >商戶編號輸入 > 輸入商戶編號 [9277] > 輸入 [01] 以識別繳費類別 > 輸入賬單編號(可參閱取錄通知書) > 輸入所需繳付費用的總金額。請保留入數紙以作日後查詢用途。

  1. 一經取錄,所繳學費一概不予退還或轉讓(課程取消或未能符合入學要求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經 (i) 政府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或 (ii) 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資助的學士學位課程除外)。
  2. 如課程取消,請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憑收據到指定校舍校務處辦理退還學費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3. 倘若申請人已繳付學費,而最終未能符合入學要求,請於取錄資格公佈後一個月內,攜同證明文件之正本,親身到港專辦理申請退款手續;如未能出示有效證明文件或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4. 以信用卡方式繳費的申請人,退款將透過信用卡公司退回,如因個別理由要求以劃線支票退款,須扣取3%作手續費。
  5.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經「大學聯招」成功考獲並接受了 i) 政府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或 (ii) 指定專業/界別 課程資助計劃資助的學士學位課程,可於2025年8月8日正午12時前(聯招公布正式遴選結果後)、2025年8月25日正午12時前(聯招公布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遴選結果後)或2025年8月28日正午12時前(聯招公布補選結果後),親身到港專辦理留位費退款手續。逾期恕不受理。扣除港幣五百元行政費後,留位費將全數退回。

港專現正接受內地學生申請入讀高級文憑(大專)及學士學位(本科)課程。課程內容多元實用,配合市場對人才的需求,緊貼社會發展。

詳情可參閱︰內地生入學資訊

  1. 港專主要會以電話、手機短訊和電郵與你通訊。你必須提供有效的手機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重要訊息和取錄通知書均會以電郵通知。請定期查閱你的電子郵箱,並確保你的電子郵箱不會封鎖港專的電子郵件。
  2. 沒有香港居留權或未得香港政府批准居留的申請人,必須在開學前取得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否則已註冊的學籍會被取消,所繳費用,恕不退還。
  3. 持其他有條件居留權的人士,必須在申請時提供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簽發的有效證明文件;否則已註冊的學籍會被取消,所繳費用,恕不退還。申請人必須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港專亦保留追究權利。
  4. 如你將參加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港專保留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索取你的成績副本的權利。
  5. 港專一向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各項規定,妥善儲存及保護申請者的個人資料。如需查詢或更改你的個人資料,請致電2926 1222或電郵至enquiry@hkct.edu.hk聯絡我們。
  6.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與海外院校合作開辦之課程詳情,則以海外院校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