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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必有中:「嗚謝」令聞者心酸

讀者有否發現,近年來,我們生活周邊出現誤用字的情況,好像比以前更普遍。誤用字的出現,或緣於筆誤,或緣於「鍵誤」,甚或緣於刻意「戲謔」的習慣。然因資訊媒體發達,其影響力不容小覷。今次跟大家分享一對已「深入民心」的誤用字:「鳴」和「嗚」。

在企業網站、廣告、文宣、活動場刊等,我們不時發現有主辦單位使用「嗚謝」一詞向彼方表達謝意。顯而易見,「嗚謝」是錯誤的。不過據筆者統計,過去五年,搜尋器找到使用「嗚謝」的網站,其數量一直上升,新近搜尋結果更達121,000條。撇除網上字典及單純討論文字的網站,「真誠誤用」的單位包括政府部門、大學分部、中小學校、大型慈善機構、社會組織、宗教組織、藝術團體、宗親及聯誼會、商業機構、數碼業界年度盛事專頁、來自 51 個國家和地區超過3,000官員及商界領袖出席的國際高峰論壇專站等,足以反映「嗚謝」被誤用的領域遍及各界,情況嚴重。

雀鳥叫聲稱為鳴
《說文解字》謂:「鳴,鳥聲也。從鳥,從口。」許慎解釋得很清楚,「鳴」就是雀鳥叫聲,由「鳥」、「口」二字構成,是會意字。《論語·泰伯》載曾子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意謂雀鳥快死之時,其叫聲會顯得特別悲哀,「鳴」即「叫聲」。

清代段玉裁注「鳴」曰:「引伸之凡出聲皆曰『鳴』。」他告訴我們,「鳴」在古代有引申義,即凡「出聲」之舉,皆可用「鳴」表達。《論語·先進》載孔子不滿冉求盲目為季氏搜括錢財,斥其道:「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說大家可以響起鑼鼓來聲討冉求。「鳴鼓」的「鳴」便有「發出聲響」之意。南宋詩人章甫有《自鳴集》六卷,證明「鳴」的施事者後來已不限於雀鳥。

翻查文獻,「鳴」引申為「表示」,並以「鳴謝」指「表示謝意」,這用法主要在明清小說出現。明神宗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羅懋登歷史小說《三寶太監西洋記》第五十回有「肅此鳴謝」之句;清初徐震《珍珠舶》第九回載主人翁楊敬山請僧啟懺後,獲救濟轉生人界的鬼魂「為此特來鳴謝」;清咸豐年間實鋆《文靖公遺集》有「以詩鳴謝」之題,如是種種,足證古今「鳴謝」的意義無有二致。

嗚呼後借指死亡
「嗚」在《說文》未見收錄,但其在春秋時卻是常用字,較多配「呼」作感嘆用。《論語·八佾》載孔子痛心冉有未有勸阻季氏祭祀泰山時,嘆謂:「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抒發眾生情志與天道可通感時,嘆道:「嗚呼!物之所由然,其於人切近,可不省邪?」宋本《廣韻·上平·十一模》:「『嗚』,嗚呼。」元刊本《玉篇》:「『嗚』,呼嘆詞也。」可知「嗚」在古代配「呼」成嘆詞,是主流用法;至清代小說時,其又用來借指死亡,再演成今日「一命嗚呼」之謔稱。

再看看其他配詞。「嗚咽」在漢《列女傳》出現,形容淒涼低沉之聲,至五世紀的《後漢書》已見其作動詞用。「噫嗚」同見於《後漢書》,動詞,指低泣;「嗚軋」在杜牧《樊川集》詩〈題齊安城樓〉有載,指吹角聲,屬罕用詞;「嗚」在東漢隸書碑刻《北海相景君銘》曾被寫成「歍」,但「歍」是「噁心」之意,兩字本義不通。

說了這麼多,其實想說明的道理很簡單:以「鳴謝」作「表示謝意」之法由來已久,有歷史依據;以「嗚謝」來多謝別人,即盡失原意。嘆詞「嗚呼」屬單語素,兩字具聯綿關係,拆出首字配成「嗚謝」於理不通:「嗚呼地表示謝意」,令人難以想像;「嗚咽地表達謝忱」,更令聞者心酸。

郭錦鴻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語言通用教育學部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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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載自2021年9月15日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