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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必有中:六書析漢字 圖象傳初意

「木」(甲骨文: )字就是樹木的意思,字形如同一棵樹;兩個「木」字放在一起,組成「林」字,可以理解為兩棵樹並排而立,因此是樹木或竹子叢生在一處的意思。三個「木」字堆在一起又如何?古人把事物數到三,常常是泛指多數、多次,不一定就真是只有數量「三」。例如我們勸人做事要細思慎行,會說「三思而行」(「三」粵音唸陰去聲),即要反覆思量、多次考慮才可行動。又如孔子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是泛指在多人的群體裏,幾個人相處在一起,就總會有足以讓我學習取法的人(師)。按這樣的理解,三個「木」組成的「森」字,就是要表達很多樹木生長在一起。而「森」和「林」合為一詞,要說的樹木就更多了,所以「森林」就是有很多樹木密集叢生之地。

一個「木」字,除了「增加自己」而成新的字,還可以加個標記來「變身」。例如「本」字,本義為草木的根部。《說文》:「木下曰本。從木,一在其下。」這個「一」不是數詞,而是指事符號,表示所要說的事物就在草木的下部。若要表示草木的上部,即末梢呢?古人也用同樣的方法,在「木」字的上部加一點或短橫,指示樹木的末端位置,於是造出了「末」字。

「未」字的字形與「末」字相近,但意思並不一樣,寫字時要注意兩個橫畫的長短組合,以免寫了別字。「末」字《說文》解釋是「從木,一在其上」;「未」字《說文》解釋則是「象木重枝葉也。」甲骨文的「未」字,是在「木」字的上部多畫個樹丫,以象樹木枝葉重疊之形。金文和小篆的字形都類此,後來隸書、楷書則把這個「樹丫」拉直了,寫成一橫,便失去原來表象的初形,字形也因此容易與「末」字混淆。除了字形的改變之外,「未」字的詞義也在轉變,現代漢語已不用其本義,而借作地支、時辰的名稱,也表示否定的意思,如未可(不可)、未能(不能),且引申指沒有:未來(沒有到來)、未婚(沒有結婚)等。

漢字的構成和使用方法,學界普遍認為有六個法則,統稱為「六書」,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及假借,並以前四種為造字之法,後兩種為用字之法。上文所說,「木」字是描繪樹木的形狀特徵,屬「象形」造字法;「本」、「末」二字,是用「符號」在象形字上作標記,以表達某個意思,屬「指事」造字法;「林」、「森」是用兩個或多個獨立的文字,組合成一個新的字形,表達新的意思,而新字的詞義是由組成部件的意思會合、聚集而成,屬「會意」造字法。

構成會意字的部件是具有表意功能的「文」或「字」(「獨體為文,合體為字。」——宋·鄭樵),而指事字裏的「指事符號」則只是用作標記的「符號」,沒有獨立詞義,若從所要指事的文字分離,並不能單獨作文字使用。剛巧上文所舉「林」、「森」二例,都是由相同的「文」構成,這種構件方法稱為「同文會意」。也有以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部件組合出新的詞意,稱為「異文會意」,例如「杳」字,由「木」字加上「日」合成,《說文》:「冥也。從日在木下。」「杳」的本義是幽暗,以太陽落到樹下而天色變暗來表達這個意思,又如「休」字,《說文》:「息止也。從人依木。」「人」、「木」並列,表達一個人倚靠在樹旁,會合成歇息之意。也有以三個不同部件會合取意的,如「解」字,《說文》:「判也。從刀判牛角。」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下部是「牛」、上部由中間的「角」和兩邊的「雙手」組成,合起來就是用雙手剖割牛角,用以表達「分割」、「剖開」之意;小篆字形()把「雙手」換成「刀」,而原理仍依甲、金文,都是以數個部件會合成「剖解」之意,後來隸書、楷書沿襲小篆的字形。

以上由一棵樹說起,講到了「象形」、「指事」及「會意」這三種造字方法,並在說明「未」字的詞義時,旁及「假借」用字法。漢字的構形及應用還有很多有趣事例,下次再談。

葉翠珠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語言通用教育學部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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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載自2021年11月3日文匯報